獎學金申請

 申 請 期 限   獎 助 對 象  成 績 標 準



收件日期:

10/01∼10/15

審核日期:
10/16∼10/31

發放日期:
11/01∼11/15

 大專院校    1.智育成績總平均需85分以上,德(操)行成績應有80分(甲等)以上
  2.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

  3.修業至少3科目,9學分以上。
高中職組   1.智育成績總平均需85分以上,德(操)行成績應有80分(甲等)以上
  2.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
  國中組   1.智育成績總平均需85分以上,德(操)行成績應有80分(甲等)以上
  2.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
身心殘扶組

  1.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
  2.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
  3.智育成績總平均70分且德行成績80分(甲等)以上

文件資料

    1.來會填具申請表一份。
    2.會員證或身份證、會員印章。(用印後取回,不保留)
    3.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。(舊版戶口名簿不收-2014年以前)
    4.繳驗本學期在學證明書(或學生證影本)
    5.繳驗上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各一份。(學校成績單未列操行成績者,須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。)
    **【學年】意指上下兩個學期
申請資格

  ◎ 入會滿2年以上之會員
  ◎ 相關會費需繳至核發當月(10月底)

獎助對象

 

本會會員子女就讀於國內 公、私立 國、高中(職)、大專院校,其學業成績符合本辦法規定者。


唯有以下狀況不予核發:

1.享有公費補助、免繳學費者。

2.就讀學校非中華民國境內學校者。

3.大學五年級以上、延畢者。

4.就讀研究所、EMBA、空中大學、社區大學者。

5.就讀補校、夜校、在職專班、建教班、進修班者。

6.畢業後,未再升學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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